关于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黔教贷办〔2012〕43号)精神,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认真落实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一)申请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威尼斯官网录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程序: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如实填写并提交《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以及《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汇总
(一)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三)审核汇总:学院核实资助学生信息,并填写《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见附件二)进行汇总。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学生填写的《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及《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学院汇总的《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
(二)上报纸质材料全部为一式两份。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12时。逾期未报,视为无学生符合学费资助条件。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退役士兵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和申请的程序。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信息汇总、身份核实等基础性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一: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二: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
附件三: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88038威尼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