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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黔教贷办〔2012〕43号)精神,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认真落实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一)申请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威尼斯官网录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程序: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如实填写并提交《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以及《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汇总

(一)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由学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三)审核汇总:学院核实资助学生信息,并填写《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见附件二)进行汇总。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学生填写的《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及《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学院汇总的《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

(二)上报纸质材料全部为一式两份。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12时。逾期未报,视为无学生符合学费资助条件。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退役士兵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和申请的程序。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信息汇总、身份核实等基础性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

附件一: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二: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

附件三: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88038威尼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