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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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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6日恢复正常上班。请各学院(部)、各部门作好安全防范工作,请相关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