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相关部门、实验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教办法函〔2018〕523号),现就做好今年威尼斯官网“12·4”国家宪法日暨首个“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日—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各级党委中心组可以通过各类理论学习活动开展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各级动党委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责任单位:宣传部、各基层党委)
(二)开展专题宪法宣讲课。各基层党委要通过思政课,利用4至8个课时,为学生专题宣讲宪法知识。(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基层党委)
(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可以通过组织宪法宣誓签名活动、宪法诵读活动、升国旗仪式、“学宪法 讲宪法”辩论赛、宪法有奖知识竞答、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宪法知识微讲座、微视频制作等多种形式中的任意一项,组织学生通过各种社团积极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校团委、学工部、各基层党委)
(四)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省实验中学要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教办法函〔2018〕523号)的要求组织收看“组织”收看教育部组织的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在校内开展好参加普法网组织的“宪法小卫士”网络答题活动(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责任单位:省实验中学)
(五)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学校将充分利用校园网、各类新媒体、广播、校园电视台、校报、宣传栏、电子屏等,集中做好宪法内容及精神的宣传,营造人人学宪法的浓厚氛围。突出国家宪法日宣传周主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题推送。校内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阵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有关宪法宣传的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以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责任单位:宣传部、校团委、各基层党委)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12·4”国家宪法日暨首个“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好相关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突出重点,提高实效。要把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首个“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与学校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丰富内容,切实增强实效性。
(三)创新载体,营造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多方位多渠道加强对“12·4”国家宪法日暨首个“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宣传,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重视成效,认真总结。请各基层党委、实验中学结合《88038威尼斯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贵师院党政办发〔2018〕6号)中的相关活动安排,在2018年12月12日前将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宣传部706办公室周煜老师处,12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2018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与活动照片请同时发送至周煜老师内网邮箱。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教办法函〔2018〕523号)
校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