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现将《贵州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倡导居家远程办公的通知》(省女工委字【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贵州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
工特别保护倡导居家远程办公的通知
校工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