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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它是一种最常见的并为人民群众、师生员工最为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案在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是最多的,大约占90%以上。
以作案主体进行分类,盗窃案可分为外盗、内盗和内外勾结盗窃三种类型。少数大学生对自己要求不严,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家庭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追求时髦.盲目攀比,从而导致没有钱花就去偷,逐步走上了犯罪通路.这是导致高校盗窃案件不断上升的原因之一。
一般盗窃案件都有以下共同点:实施盗窃前有预谋准备的窥测过程,盗窃现场通常遗留痕迹.指纹.脚印、物证等;盗窃手段和方法常带有习惯性;有被盗窃的赃款、赃物可查。由于客观场所和作案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盗窃案件有以下一系列特点:
1.时间上的选择性--作案主体在有人的情况下是不行窃的,作案必然选择作案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例如,上课期间,同学们都去教室上课了,作案人便会光顾宿舍;下班的时间或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办公室.财会室、计算机室通常均处于无人状态,作案人便会乘隙而入。
2.目标上的准确性--高校中内盗案件比较多。财会室、计算机室在什么位置,作案人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哪个学生有钱或贵重物品,常放在什么地方,有没有锁在箱子中或柜子里,钥匙放在何处,作案分子都基本上了解。不动手便罢,一旦动手目标十分准确,常很快便十拿九稳地得手。
3.技术上的智能性--高校中盗窃案件的作案主体,一般以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身就是大学生。他们智力超群、比较聪明,盗窃技能高于一般盗窃作案人员。他们经常会用你的钥匙开你的锁,或用易拉罐皮制作"万能"钥匙等,进行智能型违法犯罪活动。
4.作案上的连续性--如上所述,正是由于作案人比较"聪明",所以其第一次作案很容易得手。"首战告捷"以后,作案人往往产生侥幸心理,加之报案的滞后性或破案的延迟性,作案人极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